官方通报:太平洋财产保险合肥支公司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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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合肥支公司,在涡阳县城乡一体化新能源公交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被记“不良行为记录”,记十分。

官方通报:太平洋财产保险合肥支公司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第1张

8月4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罚介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公司,参加涡阳县城乡一体化新能源公交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并中标,于2018年6月7日领取《中标通知书》,于2021年5月26日缴纳履约保证金,2018年6月28日签订合同,该项目采购文件约定: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做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约定提交的履约担保的情形,根据《亳州市公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理的通知》规定。

处罚决定,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十分。

业内人士向二三里资讯解释,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是指某单位不良市场行为,即在从事该行业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对这些不良行为的记录,存放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称为“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曾用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营业部,负责人为张志强,该公司涉立案信息1701起,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支公司曾被3次限制高消费。

此次处罚强调,该披露期为6个月,限制行为开始时间:2021年7月26日;结束时间:2022年1月26日。处罚执行部门:涡阳县发改委。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及合肥支公司相关情况进展,二三里资讯持续关注。(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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