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汽车的到来便捷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烦恼!
如果你的亲朋好友找你借车,你会大大方方地把车借出去吗?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将车借出去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小刮小蹭、违章扣分都是小事,最怕发生交通事故甚至是肇事逃逸等严重情况,一个不好可能自己也要担责。
下面我们就通过一起案例,来看下随意借车给别人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吧。
经典案例
2018年12月24日,陈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时,在某交叉路口处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朱某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朱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事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朱某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另查明事故车辆为陈某所借,车主为刘某,车辆在平安保险新乡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50万的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保险期限为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限为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
事故发生后,陈某先行赔付了66000元,之后便一直无任何作为。
朱某家属多次联系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853733.5元。
法院判决与事实依据
经过多项事实认定,最后法院判决朱某家属胜诉,并对索赔金额进行了纠正。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11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的707823.5元,陈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353911.75元,并扣除已垫付的66000元。
陈某的赔偿责任已定,那么原车主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呢?
经法院查明,车主刘某向陈某出借车辆时陈某未处于醉酒状态,故对该起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有着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为什么只需要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是交强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出现在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仍然照常赔付。
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不过交强险会赔,商业三者险可就没有那么好了,在三者险的免责条款中有着明确规定,饮酒导致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所以,陈某造成的苦果就只能自己吞了,并且还要承担刘某的车辆损失,刘某自己也要面临来年保费上涨的情况,心里同样会不痛快。
补充说明
借车给朋友有三点情况需要很值得注意:
朋友有没有驾驶证
先确定朋友有没有驾驶证,如果明知道朋友没有驾驶证还将车辆借给他,发生事故肯定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另外,如果朋友有驾驶证的话,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车辆是否符合朋友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朋友有没有喝酒
就像上述的刘某一样,将车辆借给别人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有没有饮酒,否则当时候发生事故需要负赔偿责任的就不会只有肇事方了,不过相信这次之后,刘某肯定不会再将车辆借给他人了。
不要将车辆再转借给他人
将车辆借给朋友时,一定要再三强调车子只能他自己使用,不能再将车辆转借给其他人。
写在最后
借车需谨慎,关键时候要学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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