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一览清”(三)最后一章,很实用。请对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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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哥工伤赔偿一览清(一)中介绍了“确认劳动关系”、“进行工伤认定”两个问题,(二)介绍了“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停工留薪期”、“确定伤残等级”三个问题。张哥今天介绍工伤赔偿一览清(三):“工伤赔偿标准及支付单位”、“工亡赔偿后如何分配。”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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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伤赔偿标准及支付单位

  (一)、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赔偿金法律规定的标准及由谁来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一般伤情

  (1)、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款。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

  (3)、交通费:符合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

  (4).、食宿费:同交通费条件一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

  (5)、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0条6款。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2条。

  (7)、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1、2款。

  (8)、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3条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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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以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34条2款。

  (2)、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条例》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有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由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由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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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条例》36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月工资。由基金支出。

  【3】、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60%,。由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其标准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10个月、六级伤残8个月。有基金支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其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50个月、六级伤残40个月。由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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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条例》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月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由基金支出。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其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7级伤残6个月、八级伤残4个月、九级伤残2个月、10级伤残1个月。由基金支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其标准:七级伤残25个月、八级伤残15个月、九级伤残8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由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4】、伤残津贴:无。

  5、一次性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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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务院于2010年对《工伤保险条例》做出修订后,打破了地区限制,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

  根据新调整的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9,251元的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85,02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发生工亡后,工亡职工近亲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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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70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706元×6=4623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计发期限:这项待遇是长期待遇,一旦供养亲属具备、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即不再发放。

  注:职工的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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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亡一次性补助金亲属间如何分配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但应当参照《继承法》的第10条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分配。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原则上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等额分配,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时,再依照上述原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取得。

  (2)、理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属于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精神抚慰补偿金,那么就应当依照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精神损伤的轻重来确定一次性工亡补助的分配方式。《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继承顺序就很好的体现了亲属关系的亲属远近及亲属精神损伤的轻重。

  (3)、顺序《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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