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威海分公司是不守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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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受害人,2008年的10月4号,我开车被山东威海乳山的车牌号是鲁K68359的轻型货车迎头撞伤。一家三口都成重伤,对方全责。一次重大的车祸,把我的人生彻底改变了,我的脾脏破裂,肝脏挫裂,膈肌严重破裂,13根肋骨骨折,双侧血气胸,失血性休克,右上肢和右腓骨均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眼眶骨粉碎性骨折,右视神经损伤,虹膜损伤,瞳孔散大,视力大大降低,更无法正常见光;腰椎4处骨折,口腔牙齿脱落,舌体缺损,下唇及右侧面肌裂伤、外翻,还有、、、、、、。外伤使得我面目全非,让人不堪入目。经抢救数次才得以生还,经历了6次手术,每次均以全家人和朋友的惊心动魄作代价。就是这样的灾难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也真正改变了身边的一切,差点毁掉了我的全家:我的丈夫和孩子都严重受伤.我那近80岁的母亲也因为我的重大意外,大病了一场,我的兄嫂姊妹们也跟我遭受了一场空前的劫难——全体停职到医院陪护。我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的躺了两个月,只有那破碎的思维还有点活动,丈夫严重脑出血,神智不清了近一个月,到现在留下了很重的后遗症。孩子蛛网膜下腔出血,四颗门牙全部被车祸逼迫下岗,到现在还只能靠安装的部分义齿维持那女孩子本该有的美丽。我们的车辆在这次事故中报废。更不幸的是不守诚信、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威海分公司让我给遇上了!!违章肇事车主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山东省威海乳山白沙滩建筑公司,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威海乳山支公司购买了车辆交强险。我一家3口经过长达半年的治疗,2009年7——11月份,按照双方约定就医疗及伤残赔偿事宜,由烟台市牟平区交警大队进行调解处理,调解先后进行了4次,人保乳山支公司派员参加,每次都因人保乳山支公司的人员鸡蛋里挑骨头、无中生有而使调解失败。2010年1月我们诉讼到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几次开庭人保乳山支公司均未到庭。牟平法院经法庭调查、辩证、庭审等法定程序后,最终法院在2010年7月4号下了判决,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威海市分公司、乳山支公司进行122000元的交强险理赔款,法院规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付清款项。

  高额的医药费使得我负债累累,原本指望能够及时得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帮助,可是我多次登门和电话索款,他们总是说“今天”款就到位,最迟明天就到位,今下午就到位,无数个“今天” “明天”过去了,我没得到一分钱的理赔,他们却又换了说法:(跟我联系的一直是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你的案子太大数额也大,我们报到省公司了,你要等省公司批复,你的钱要省公司给,我又再问95518(他们的投诉电话),他们查后告诉我,你的案子省公司早批了,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期间他们还说出了好几个借口拖延,最终又再自我否定。我也多次寻求过他们的上级部门帮助,从市公司到省公司乃至北京总公司,他们回答的都很好,都说我们会一管到底,其中总公司还说,你的数额并不多,他们太不像话了,我们会给你答复,可是,可是,可是、、、、、、、、!现在我真正体会到了老百姓经常说的那句话:投保容易理赔难!

  直到9月20号才见到不完全的赔款。判决书明确写:超出10天赔付期限加倍赔付债务利息。但是人保山东威海分公司不赔付拖欠的债务利息,而且还说我向他们所要的债务利息是间接损失,他们没有责任赔付。真是岂有此理!诚信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最起码准则,人保威海分公司乳山支公司不守信用已失信于我。依法合规经营是任何企业经营的法律底线,人保威海分公司不执行法院判决,这样的企业纯属垃圾企业!这样的保险公司就是地地道道的垃圾公司!他们应该退出中国市场!!我强烈呼吁广大网民、国民声援我,支持我,不要再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任何产品,不要购买人保的股票!让我们共同声讨、抵制这家不守信,也不守法的垃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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