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员工领取了生育津贴之后,企业不再需要另外发放工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但是,当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金的,则用人单位需要发放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结: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应当支付;
2、对于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企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基本工资的,企业需补足差额;
4、企业已支付职工基本工资的,不需另外发放生育津贴。
标签: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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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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