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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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第1张

9月6日,记者从德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德州市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相关事宜如下:

一、在职职工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申报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公告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906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

二、参保单位登录德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为方便申报,提高效率,参保单位在网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后,将《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申报承诺书》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相应科室公务邮箱。

参保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并将《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由职工签字认可后留存备查。

三、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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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