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要求员工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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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张某在北京某服装公司上班,公司按照规定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向社保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公司又自行规定每个女职工应负担一部分保险费,即按女职工月工资0.3%的比例向其征收生育保险费,用于冲抵公司缴纳的部分生育保险费。后张某得知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于是要求公司取消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的规定,并退还已经向职工征收的生育保险费。

企业能要求员工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第1张

【律师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依据规定,公司要按照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险,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本案中,公司擅自在职工月工资中扣除生育保险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向职工退还已经收取的生育保险费。

【拓展链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说,职工只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工伤保险和生育险由单位全额缴纳。在今后工作中,遇到单位要求个人缴纳工伤和生育险的行为,员工可以拒绝。

孔祥龙 律师

标签: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