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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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告 第1张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

①零就业家庭人员;

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④“40.50”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和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⑤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办法

结合实际,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分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吸纳人员两类分别受理,具体如下:

(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报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参照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若属提前可申请退休的,则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提前退休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根据2022年社保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档次,缴纳60%、70%、80%档次,可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个人缴纳了2022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224元/年、2964元/年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贴。

2022年养老保险90%及以上档次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大理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870元,不属于此次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金额的1/2给予补贴;

2.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医疗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及能证明个人所属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相关证件(若属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税务部门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单据原件(若需留底备存的,请在提交前自行复印留存),近期免冠标准照1张,有本人签名及社区(或村委会)加注意见的灵活就业证明,本人社保金融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网点全称、银行帐号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限: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按照“先缴后补、自愿申请”的原则。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意愿的个人,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县就业管理中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县就业中心审查符合条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申请及发放相关手续。

(二)关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补贴范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承担部分给予用工企业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花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劳动合同及能证明个人所属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清单及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①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进行认定,认定时需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上月的员工工资花名册、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相关证明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②申报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花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大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及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申报时限: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及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县就业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关于特殊问题的说明

(一)灵活就业人员凡原已享受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或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期限的,现不能再次申报。

(二)2022年内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期间不能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三)已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扶持人员个人缴费的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五)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要求,2022年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功能),若到申报截止时间尚未提供社会保障卡信息的视为主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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