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保监局公布了保险纠纷典型案例,由“猝死”引发的理赔纠纷名列其中。近年来保险公司在意外险里,对“猝死”一般都做了责任除外。
深圳保监局公布的案例中,一位老太太乘坐飞机,飞机起飞前老太太在座位上猝死。由于老太太身体一直很健康,而且购买了航意险,因此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分析,老太太的死亡并非由于航空公司的意外事故导致,尽管老太太身体健康,猝死还是由于其身体原因所引发,因此不理赔。
深圳保监局对此解释说,任何一种保险都有特定保险责任范畴,包括猝死、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身故,都不是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某大型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猝死换个意外是两码事,猝死并不是意外。根据保险法中对于意外的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致使被保险人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猝死,是由被保险人身体原因所造成的,非客观的,属于疾病范畴内的,因此并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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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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