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爸爸的养老保险问题求助!!希望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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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现在已经年世63岁,已经成为一个老人的年龄,但是他的养老保险问题,却因为政府法规上的种种硬性条款,而导致到今天都没有一个好的交代。这使我父亲每天睡不着觉,谩骂政府,作为女儿的我,看了实在痛心。现在我把他的具体情况写下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一些建议,看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我父亲现在的情况,具体事件如下:

  冤屈的23年(1960-83年)农场留场

  在我父亲11岁的时候,母亲便去世,留下他们兄妹六人,父亲排行老二。爷爷借亡妻之名在外面到处招惹女人,寻花问柳,并经常带一些不务正业的女人回家,父亲因为脾气生性倔强、暴躁,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于是经常顶撞和咒骂爷爷。母亲去世后,父亲就没有再读书,因为没有人付学费,在家管一个妹妹和三个弟弟,爷爷每月仅给三块钱的生活费,其他不闻不问,把所以可以利用的时间,都投放到如何去骗女人、讨好女人最终达到奸淫的目的上去了。后来,父亲为了其他兄妹五人的生活费,便把家里皮箱上的铜片撬下来卖,把棉被的棉絮抽出来卖,如此的顶撞和对爷爷的抗争,让爷爷十分生气。长时间的积累,爷爷在1960年10月16日,将爸爸(当时才15岁)以“找工作”为由骗进了少年管教所。后来才知道,是爷爷运用自己的身份和手段,打申请报告好几次,和派出所的内部人员勾结,才促成了此事。父亲自从被骗进少管所以后,就也没有人敢管他和女人之间的鬼混事情(因为其他兄妹年纪还很小,不敢管),也没有人来顶撞咒骂他,仿佛扫除了一件障碍一般,爷爷他就可以过上荒淫无耻、安枕无忧的日子。

  1960年10月16日,父亲被正式送入少管所,由于父亲的脾气刚烈,经常在少管所叫嚷“为何把自己关进来”的不平语句,并经常和管理人员进行顶撞,于是,在1962年,父亲又被转送到了大清牧场劳动教养。因为父亲一直坚持不认罪认错的态度(其实父亲并没有触犯任何当时的法律),在农场经常被“典型化”而遭受处罚,正逢牧场与农场合并之际,父亲又被加期三年送进了“十里坪”农场。

  四年后的68年初,“文革”运动蓬勃深入,解放军进驻农场,在6月份,军代表宣布处理父亲回家。“文革”中的杭州,公、检、法都已砸烂,派出所不复存在,户口再也无法落实。在杭州闲晃两个月后的某天,市民兵指挥部的“造反派”在户籍警的陪同下,突然冲进父亲家里,又强行把父亲押送回十里坪农场。父亲反抗!说他们无法无天,没有王法,属于“非法绑架”,他们就把父亲带上手铐,说他带头煽动闹事,反抗无产阶级专政,由于正处于“文革”运动的动荡期,什么人权、法制统统遭到横扫和砸烂。到金华十里坪农场后,他们要打开父亲的手铐他不肯,父亲要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为什么无缘无姑把他送进农场,可想而知,又遭到他们的暴打,并反吊双手挂在树上,用棍棒往死里打。

  从1968年到1979年的漫长11年,父亲开始了在十里坪农场的留场生涯。因为那时正值“文化大革命”疯狂的非常时期,吊、打、捆、绑、关禁闭、饿饭及超强度的劳动体罚更是家常便饭,动不动地无限上纲,无中生有地叫人批判所谓“抗改份子”,以致父亲被天天批斗,挂语录牌“顽固分子”。最后,到79年他们认为父亲已无可救药,最终把他转送三大队劳教三年。在83年,父亲终于解教回杭,23年梦魇般的苦难岁月才算走到尽头。

  回杭之后对此案件的到处奔波

  回杭以后,因为一直没有政策出台可以解决父亲的问题,更别提父亲可以有足够的金钱去请求律师的帮助,温饱的问题都很难解决。这件事一直困扰着父亲的生活,试想,一个没有犯错的人,被无缘无故关了23年之久,那是怎么样的愤怒,父亲一方面想讨回案情的真相,一方面也想讨回自己的工龄,享受应得的养老保险。到06年4月份,父亲向社区求助,街道司法部写了 去了十里坪,终于换来一张纸证明父亲11年的工龄,但是提供这个线索的是一个曾经在里面任职的管理人员,并不是十里坪农场这个机关。父亲凭着这张纸找到社会保障局,但保障局却以所提供材料不具有效性回绝了父亲的申请。父亲没有其他的办法,也只好暂时作罢。

  08年1月15日,父亲给杭州市王国平书记写了一封关于讨回工龄的信。

  08年5月14日,王国平书记阅信后转省信访局处理。

  08年5月27日,省信访局将案件转交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又发函转交市司法局办理。

  08年6月2日,市司法局将这件事情转交给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处理,希望他们能帮忙落实父亲的11年工龄。但监狱局已时间过长为由,因为由社会部门来负责为由,再次把责任推给了社会。

  各个机关的推诿,没有一个机关肯来处理一下父亲的案子,这也让我们看到了现在社会机关办事的作风。

  08年6月25日,父亲因为事情没办法得以解决,再次写信给省司法厅。

  08年7月28日,省司法厅发函转十里坪监狱处理。

  08年8月8日,十里坪监狱发函说:根据档案记载,1969年8月—1979年12月父亲确实在那边留场,可以计算工龄,建议父亲向目前所属单位和杭州市劳动保险办公室提出申请。

  08年11月25日,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来信答复:1999年7月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参保,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有国家规定可以认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作缴费年限,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父亲回杭后既未参加企业工作,又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为不符合条件。

  社会保险是从92年4月才实施的,试问,以父亲当时的经济条件,怎么交的起社会保险?然后他所指的是连续工龄,虽然农场也承认了父亲的11年工龄,但是这11年后依照父亲的文化程度,如何可以找到一份可以帮他交社会保障的工作呢?如果依照硬性法规的规定,是否父亲的工龄问题就要石沉大海,无法解决了呢?明摆着的11年工龄,却在这些法规的面前,化为虚无,实在痛心。

  09年2月,父亲又写信给中国司法部和中国信访局,希望通过国家的最高机关解决这个问题,但都以没人收信为由无法投递,和网上大肆宣传的“国家信访局已处理多少案件的成功”相比,大相径庭。这也让我对国家机关的办事作风大失所望,不知道什么才是他们提倡的“为民办事”。

  如今,父亲已经是一位63岁的老人,老婆是残疾人,也没有工作,家里的收入主要靠每个月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我刚毕业,因为经济危机,工作也尚未稳定,整个家庭如何承担如此大的经济负担。都说杭州是一个品质之城,那么应该是对事情特事特办的,因为条列的框子而放着不管,请问所提倡的“品质”又在何处呢?作为女儿,每天看父亲的愁眉,失眠,实在目不忍睹,再次向大家求救,希望大家能我一些解决的途径和建议。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为了父亲努力到底,等待大家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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