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些,你们还敢买大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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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6日上午10时20分,在京哈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231公里+170米处,张驾驶的京QG5032小型客车,与我小型汽车追尾,致使我父亲腰部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海双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我方无责。

  事故发生后,我父亲,以就近原则,被送往秦皇岛市卢龙县中医院就诊,由于医疗条件所限,只能进行X光诊断,未发现骨折,但医生明确交待,建议住院观察,结合临床,必要时复查。患者考虑离家较远,选择回家休养。

  父亲回家后,遵医嘱卧床休养,疼痛无缓解且越来越痛,于8月19日到离家附近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就诊。经核磁共振查出腰1、4椎体压缩性骨折可能性大、腰1-骶1各椎间盘膨出伴腰2-3及腰4-5纤维环撕裂,并要求手术治疗。同日,在潞河医院也拍了一张卢龙县医院的X光片,也没有拍出骨折。

  2017年8月22日-8月25日,父亲在潞河医院做了腰1、4骨折椎体成形术,腰2-3及腰4-5纤维环撕裂将于骨折椎体成形术康复后再行手术。25日出院后,原告要求大地财险就此次医药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费、护理费等进行赔付,大地财险却以原告初诊没有查出骨折为由,拒绝理赔。而对方车主张海双,自当时撞翻车后,就出言不逊,且不理不睬。

  微小骨折早期难于发现,所以卢龙县中医院医生建议复查,并结合临床。患者回家休养,无剧烈活 动,疼痛无缓解。进一步检查,发现骨折,符合交通事故导致骨折逻辑。北京潞河医院为三甲医院,级别高于秦皇岛市卢龙中医院,核磁共振检查准确度优于普通x片,值得采信。

  由于大地保险和对方车主张海双都不垫付医药费,我们一时又拿不出七万元住院费,只能以医保住院,(如果说是交通事故,是无法以医保住院的)当时已经跟大地保险说好,出来再给我们报销。(没有录音)

  但是后来大地保险出尔反尔,一分钱都不给报销。而对方张海双又一直态度恶劣。所以我就只能走上诉讼的道路。从去年九月立上案,到今年四月二十六才第一次开庭,直至现在,还没有任何结果。

  在此,求助各位法律专家,如果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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