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保险公司赖皮,车祸不赔找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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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投保了大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辆交强险和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找理由对我给第三者伤害造成的医疗费损失不给予全部的理赔。理由是第三者在抢救时用了进口医疗用品。而他们理赔的范围是医保范围。我据理力争,我说保险赔付不等于医疗保险范围,且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简称,其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社会公民建立疾病就医的基本保障,而并非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救治,法律并无规定他们之间可以参照或相互引用。根据《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十条第4款的规定,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适用本法规定。而本案属于交通事故,对伤者的治疗有其紧急性、突发性,很难按自然疾病采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治疗药品和器械。所以,本案依法也不适用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在我起诉浦东新区法院后,我主动与民六庭的审判员陆燕沟通,告诉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应理赔,已经成为共识。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于相同案件,曾经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进口医疗器材虽然不属医保范围,但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医疗救治首要考虑的因素,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合理的医疗费。

   但就是这个法官在我今年2月提起起诉后,拖延了近7个月仍然坚持,说我们浦东法院不管人家是如何做的,仍然判决保险公司对上述费用无需赔偿。我就不信在浦东法院找不到公理,日前我已经提起了上诉,目的就一个,找回公理。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对于这种保险公司,在你买他的保险前万分热情,等到了理赔时就找理由赖皮的。我们的办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与他斗争,还有团结起来抵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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