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要连续交多少年,现在医保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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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影响当期医疗保险待遇;二是要影响连续缴费年限。连续缴费计算的是连续缴费年限,断缴后再重新缴费,如果在六个月之内的,可以计算为连续缴费,超过六个月再进行补缴的,视为重新缴费,不能计算连续缴费,只能计算累计缴费,连续缴费的好处是,在办理退休时规定的缴费年限比较短,大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的连续缴费时间达到1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但是对于累计缴费年限,很多地方规定的,男性要达到25年到30年,女性要达到20年到25年内,累计缴费年限几乎比连续缴费年限要高出一倍的时间。

1、现在医保交多少年?

关于医保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不跟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呢?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是到了医疗保险这一部分,国家说的条件却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并没有明确医疗保险的国家统一缴费年限,而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各地规定的缴费年限其实,让很多人不解的是我们各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差异非常悬殊,比如上海、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15年,杭州、深圳却是20年。有些地区男女同志缴费年限还不一样,北京、青岛、烟台女同志是20年、男同志是25年,廊坊、日照、南昌、重庆女同志是25年、男同志是30年,

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对方式也不一样。杭州、深圳是允许继续缴费直至满足相应年限,而烟台、青岛则是要求按照剩余缴费年限一次性补齐,青岛不允许按照60%的社平缴费基数补齐,要按照社平缴费基数的100%。产生这些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199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1999年底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

不过各地推进的进度并不一样,有的地区直到04年前后才建立起覆盖各县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此之前都是有各用人单位,承担的公费医疗制度,统筹区域只有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实行省级统筹,其他各个省市一般是以地级市甚至以县级市建立的统筹制度。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个人2%,用人单位6%,

不过基本原则还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各地要保障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根据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显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拥有累计结余1.86万亿元。但是各个地方医疗保险基金,并不能互相转移支付或者说进行全国统筹,因此,后期各地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也出现了较大变化。像深圳仍然能维持单位缴费6%的水平,毕竟当地年轻人流入很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大,

个人账户里的划入比例居然高达5%~5.6%,即使是退休职工都可以领到到社平缴费基数60%的8.05%一年接近4000多元。其实人大代表也多次建议过将全国医疗保险的退休缴费年限统一到20年左右,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医疗保险的统筹机制,各地医保基金收入的不平衡,各项报销待遇的差距非常大,决定了很难确定统一的缴费年限,

2、医保需要连续缴纳么?

医保需要连续缴纳么?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都是鼓励连续缴费的,断缴以后的确影响比较大。一是要影响当期医疗保险待遇;二是要影响连续缴费年限,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你已经一年多没有缴纳医疗保险了,按照很多地方医保机构的规定,只要断缴时间超过半年,就不能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但是以前缴纳的7年也不会被清零,还是要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从当期待遇来讲,虽然你断缴了一年,但是幸运的是你在这期间没有生病和住院,所以对当期权益的影响也就几乎不存在,但是如果在这钱生病住院,那将无法报销报销医疗费用,虽然你已经缴纳了7年,但是只要断缴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补缴的,当期的住院费用都是不能报销的。其实我们缴纳医疗保险的目的,是对我们今后的一种预防性的措施,是为了预防“万一”做准备的,万一生病住院了,可以得到基本的医疗报销保障,万一不生病,不能因为没有享受到医疗报销待遇而后悔,反而应该高兴和庆幸,毕竟医院哪种地方,还是不去才是最万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