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民政部门如何报销,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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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二次报销”,如果当地没有实行大病保险制度,其实就是城乡医疗救助报销。现在谈河南平顶山方面,大病之后,对于民政部门可以给予帮助,各项保险报销后,剩余自费医疗费用按70%报销,特困人员(即所谓五保户),自付金额全额报销;低保户,按低保类别分不同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在自付金额的60-90%之间,没有起付线;扶贫工作中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付3000元以外,剩余全额报销。

1、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回复一下这个问题。一、什么是二次报销?所谓的“二次报销”,如果当地没有实行大病保险制度,其实就是城乡医疗救助报销,而在很多地方,城乡医疗救助被老百姓称为大病救助。这个大病救助与是否是“大病”无任何关系,只是指治疗费用大或治病花钱多而己,第一次报销后需要自付的资金数额比较大,如果符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就可以办理第二次报销。

二、二次报销的重点对象是什么群体呢?城乡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的时侯,重点关注的人群是弱势群体,要求该项资金的80%用于保证弱势群体的吃药住院上,具体包括:特困人员(即所谓五保户),自付金额全额报销;低保户,按低保类别分不同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在自付金额的60-90%之间,没有起付线;扶贫工作中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付3000元以外,剩余全额报销,

同时,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特别关注当地政府确定的重大疾病的报销,与非重大疾病报销细节上有所区分,这一点,请特别注意。另外,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经常被用于给弱势群体代缴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金或参合金,这是地方政策,各地政策差别很大。在弱势群体之外的普通群众,只能占用剩余的20%的资金,通常是起付线1.5万元以上的部分,才按比例报销,

强调一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以前在民政部门管理并办理报销手续,从2019年4月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划转到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办理。划转之后,报销政策是否调整,请咨询当地医保局,三、要什么手续呢?总体来说,共用的手续是大致相同的,即:患者和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要复印件,但查看原件)。与报销相关的是:低保证、五保证、出院证明,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费用结算单,第一次报销单据,

2、大病后,民政部门有什么补助?具体是什么?

大病过后,民政部门会有相应的补贴,但这种补贴并不是所有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的。它也是一定范围内的人可以享受的,民政部门的政策往往与地方政府的工作密切配合,因此具有地方特色,具体情况需要按照地方标准执行。现在谈河南平顶山方面,大病之后,对于民政部门可以给予帮助,1、可以申请低保因大病经济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申请低保。

2、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为:因病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卡立卡的贫困人口,救济措施:1。资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特困供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建卡的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助。2门诊特殊疾病救助,救助比例为年度限额内门诊医疗费用的10%,年度最高限额为5000元。

三,住院援助。各项保险报销后,剩余自费医疗费用按70%报销,年度上限为20000英镑,3、临时救济救助对象: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基本生活有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或者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应给予紧急和过渡援助,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基金,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6个月的最低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