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新闻网今日头条 网络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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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新闻网今日头条 网络讯】

  山西省科协宿舍门房工作的老人宋大爷,在这里已经工作了12个年头,从2003年与省科协办公室签订合同至今,一直兢兢业业,而到去年4月份突然中断工资,几次向科协讨要无果,上诉至法院,然而法院判决科协补发老人工资到去年5月份,而老人至今从未中断工作,山西省科协办公室也未安排人员接手,为何只补发3个月工资?

  12年如一日,换来的是被默然驱逐

  老人是2003年来到这里的,当时与山西省科协办公室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办公室为老人提供免费的住宿条件,并每月付400元服务费,老人要在山西省科协办公室的领导下服从安排,24小时值守,负责小区的安全,卫生打扫等,工作期间如有生病等情况概不负责。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必须追究责任。

  工作13年来,老人一直兢兢业业,工资也从400元增加到1500元,直到去年4月份,到了该发工资的日子时,老人等了好久也没等到3月份工资,后来问别人工资都发了,才抽空去山西省科协办公室打听工资的事,当时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郭军荣主任看老人进来讲工资的事,却只轻描淡写的说了句,你的工资还没发?那可能发不了了。你工资一直是科技馆代发的,现在上面不让科技馆代发,所以你的工资也没地方发了,科协也没有权利给你发,你看怎么办?这让一个打工老人非常无语。

  领了这么多年工资,老人一直不知道是山西省科技馆代发工资,当老人提出是和科协签订协议时,他居然已经忘记签过协议这回事。后来,郭主任终于答应老人帮忙问问怎么解决,老人抱着一丝希望又回去了。

  再过了一星期,依然没有答复,老人打电话过去,那边的回复是要么重新签份合同,从4月份开始算工资,要么就走人。之前的13年工作就这样被无视!当老人再提出补发工资时,他们的回复是让老人去法院上诉解决,否则没戏。

  在经过多方的打听和咨询后,老人于2015年6月3日将山西省科协告至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期间老人一直像往常一样工作并且无人交接。

  煎熬与等待后是满地的心碎

  老人经过咨询律师后,在上诉内容中,要求山西省科协补发工资,并且从2003年2月13日入职至今的工资差额,并为其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等同等价值的补偿以及加班费共400400元。而山西省科协拒不承认老人是单位职工,也不能按照平均工资补缴工资差额,更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相关补偿,只同意补发工资。而老人要求的养老保险等,因为老人属于农村户口,并且于2013年4月8日后,老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丧失诉讼时效,法律不再承认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工资差额以及补偿等问题均成虚无,只要求科协赔偿老人三个月工资。

  在半年多的煎熬和等待中,老人依然象以往一样工作着。当老人拿到这样的结果时,心碎不已。他不甘心再次向科协提出,他5月份之后至今一直在工作,是不是可以补发时,主管办公室领导却说,劳动关系从上诉之日起即为终止之日,单位不可能给你发着工资再让你告单位。随后,在12月31日,向老人发了一纸通知,让老人于2016年1月31日前搬离,并且再无其他任何其他补偿。

  自发稿之日起,老人工作依然无人交接,他依然像以往一样工作着,只期望法律能给他一个公平的判决,科协尽快安排人过来接手,他也好早点回家与家人团聚,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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