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频繁遭“内鬼”撬单骗津贴,调查牵出背后“黑产”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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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保险公司员工采用“撬单”等方式促成客户购买新的保单后,勾结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将保单挂在新业务员账号下骗取保险公司对新业务员的津贴、奖励。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团伙中11名成员提起公诉。频繁遭“内鬼”撬单骗津贴2020年,上海某保险公司收到广东中山、广州等地大量投诉,客户称自己在该保险公司投保后再次接到公司电话。

电话中,保险业务员向他推荐了更加优惠的险种,并要求他退保后重新购买。客户在按照提示更换新保险后,仍然被要求要继续缴纳老保险保费,无奈之下,致电保险公司要求退保。

接到投诉后,公司对于相关业务进行清查,发现客户集中投诉的此类现象不在少数,其中绝大多数客户最终予以退保,对保险公司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根据规定,公司不会派员工对于已经投保的用户进行重复推销,更不会要求客户对上一份保险退保。

难道是公司内部不同业务团队之间在相互“撬单”吗?

在对涉事保单进行梳理后,公司发现,那些被“撬走”的保单最后大都成为了公司新员工的业绩,而这些员工大都挂靠在公司业务主任张某和他管理的团队名下。

在保险公司,普通员工的工资由当月首年保单佣金、奖金组成,如果是一年内的新业务员还有训练津贴组成,同时,对应主管还可以拿到增员奖、管理津贴等其他项目奖励。因此,公司负责人怀疑,张某等人可能存在恶意骗取公司新业务员津贴、奖励的行为,决定向警方报案。

保险公司频繁遭“内鬼”撬单骗津贴,调查牵出背后“黑产”团伙 第1张

配图,图文无关调查牵出保险“黑产”团伙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等人并不是“单兵作战”,其公司业务总监徐某甲名下的多名业务主任也存在类似行为。警方通过线索顺藤摸瓜,还在保险公司之外发现了一条有组织、有预谋的黑色产业链。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徐某乙、朱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非法销售保单的“黑产”团伙,冒充保险公司业务员诱骗投保人退保后重新购买保单,并以此非法牟利。

为了实现精准“撬单”,徐某乙、朱某某不仅从保险公司前员工(另案处理)处,以每条8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包含姓名、电话号码等在内的保单信息1万余条,还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肖某等人,以50元一条的价格购买承保客户的公民个人信息790条。

而后,徐某乙等团队管理者会根据客户名单把“黑产”业务员派到对应城市,伪装成保险公司正式员工逐个面见客户。

“黑产”团队还会定期编写固定话术,在每周开会时进行分发。诱骗客户签订新保单后,业务员还会特别叮嘱客户,购买后6个月内不要去退老保单。

经查 ,徐某乙、朱某某等人组成的“黑产”团伙与徐某甲带领的保险团队内外勾结,共骗取新人津贴、奖励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赃款由“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瓜分。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徐某甲等人与徐某乙等人相互勾结,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员工肖某、杨某、袁某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检察建议书》助力企业风险防范“保险黑产”犯罪不仅造成投保人正当权益受损、保险公司巨额财产损失,而且给保险公司商业信誉、保险行业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静安区检察院在深入走访调研后,撰写了相关《调研报告》,详细梳理案件特点,深入剖析保险行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向案发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案发保险公司落实投保人信息管理、身份核实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身份、业绩审核;强化保险业务账号管理;规范投诉退保件处理;加大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建议行业协会建立“保险黑产”黑名单制度,健全案件信息共享、风险提示机制,加大宣传教育,促进群防群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案发保险公司采取了敏感个人信息加密、保单异常查询监测、异常使用账号预警、虚假业绩人员惩处等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优化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入职、离岗管理,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日前,上述单位主动到静安区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书回复并赠送锦旗,对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助力规范保险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表示感谢。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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