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案件聚焦
韩某是某电力维修公司的维修工,某日在检修电路时因电线漏电被电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经住院治疗痊愈后,电力公司按照规定将韩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等都申请了工伤保险待遇。此后,韩某想起自己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所以又向公司申请用医疗保险对治疗期间的花费再次报销。
那么,韩某第二次申请的
报销是否有效呢?
小编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后,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报销。
而已经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本案中,韩某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支付住院治疗的费用,不能再次由医疗保险来支付。也就是说,韩某不能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
韩某不能同时申请
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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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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