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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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关于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呼声比较高,本着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本人建议以改革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作为突破口。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存在以下弊端:一、有些职工不需要买房,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了非真实购房意愿的房产交易行为。二、容易滋生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由此也产生了黑中介,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打击此类活动。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较为繁琐,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此项业务。四、住房公积金存量大,造成大量资金闲置。五、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偏低,缴存职工不是很满意。

  住房公积金具有直接归属到职工个人的特点,指向性非常明确,不同于养老保险基金、医保基金等。住房公积金也不同于企业年金,如果职工提前离职可能享受不到企业年金,因此把住房公积金存量余额转入企业年金的办法不可取。鉴于住房公积金的上述特点,本人建议实行住房公积金自由提取的制度。

  如果实行住房公积金自由提取的制度,可以释放大量资金,对消费、投资等会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如果实行此制度,也可节约有关部门的公务成本。

  假如实行住房公积金自由提取的制度,为稳步实施,需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可采取从缴存当月算起、经过一定年限例如3年或5年以上的部分准予自由提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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