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今年4月15日生的小孩,之后一直在家休产假。
今天突然知道成都市计划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分娩后90天内。关键是之前从来没有人跟我们提过这个事情,老婆也一直计划上班了再到单位办理报销手续。
现在从时间上看已经过期了12天,今天电话咨询了社保局说是无法报销了。
可是很郁闷!!!我老婆是事业单位,之前工作到现在有7年的时间了,各项保险单位都在给交,到最后却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我也在网上查了一下,国家对于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很多其他城市规定都是半年内报销,而只有成都,是要求3个月内报销!!可是这时候很多人都在家休产假,如果没有人提醒,相信很少人会这个时候跑到单位去报销这个费用!!那这样看,这个3个月的期限是不是很不人性化??
非常的困惑,万能的天涯啊,求教各位达人,像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标签: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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