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讯7月16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该局发布《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淄博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公布了淄博市失业补助金申领的具体流程。
《通知》明确了申请对象,即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期限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5年以上(含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50元。参保缴费5年以下(不含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元。
在申领渠道上,失业人员线上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温暖淄博人社App申领,线下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县(市属参保的按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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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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