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6%,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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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肯定,这是一件大好事。不但北京市从5月1日起执行,全国其他地方也都会执行。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个社保费率的降低包括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企业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到16%,可以使企业真真切切地减少用工成本,增加利润;

第二层意思是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我们过去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非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这次国务院决定计算社保缴费基数时,除了釆取非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外,还对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了加权计算。由于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比非私营企业要低许多,通过两种职工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后,社保的缴费基数一定可以比原来降低,作为参保人来讲,特别是作为全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讲,社保的缴纳比例一定可以减少,从而也就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外。

至于失业保险嘛,继续维持1%的缴费比例不变,而享受的失业金待遇却会随着社平工资的增长而增加。

社保缴费费率的下调,以及维持失业保险1%的缴费比例不变,这是政府为了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出台的优惠政策。所以,虽然缴费比例减少了,但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却不会减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年还是会根据物价指数的增长而上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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