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车出了事故,快一年太平洋保险公司未赔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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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2010年12月31日7点40分在大庸府城地下停车场出口出来不小心将正常行驶由龚飞雄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到后,又将大庸府城的窗口撞坏,造成两车受损,龚飞雄受伤、房屋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过调查翁清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之法规,应承担以上事故全部责任。 本人已2011年1月18日一次性赔偿给龚飞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补偿及后续治疗费15000元整,及房屋损坏赔偿2000元整。 本人车(湘G002238)于2010年1月1日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24点整,本车事故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7点40分,但单子上划分了责任,但是没有说具体赔偿,太保说我们口头协商好了,不用写,当时我问保险公司人员,他们也说可以。

   当我把手续都办完去保险公司办理的时候,太平洋保险公司前台人员告诉我,他们只承担多出来这部分的30%,交强险让对方赔,我把事情给他们说了之后,他们找到了给我处理事故的人员,然后他们同意把交强险赔付给我,但不肯赔多出来的30%了,我一气之下拿着手续离开了他们公司,因单位里的事情比较忙,时间比较少,所以一直没有去处理,2011年8、9月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这个事故时间不短了,让我去处理,我去了之后,他们还是不肯按原来承诺的赔付,事情又不了了之,没多久,他们再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办理,他们说是,要么赔70%交强险、要么赔多出来的30%。

   在投保期限内本人多次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太平洋保险公司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快一年时间拒绝赔偿。我想知道,到底我这该怎么办?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我一分钱都没拿到。

   从始至终,我就见过保险公司人员三次,一是事故现场,他们去现场拍照。二是在汽车修理店,他们评估修车费用。三是我去办理赔偿的时候。拍了照,评估了价钱,就不见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任何人员,所有手续都是我自己办理的。这就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服务吗?这就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诚信和顾客至上的道理吗?

   还有,我开的车是单位里去年刚买的新车,保的是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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