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我们来聊聊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吧。
你知道失业保险金吗?
先说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0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0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0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再说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标准。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
1895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
1516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
1240元/月。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因违法活动至死的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基数为标准,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个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申领抚恤金时,须提供被供养人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
那么,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我们明天接着说。
未完待续
文字:周斌
编辑:玉敏
标签: 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