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安保险的理赔案例看保险公司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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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理赔案例:2018年1月,施先生基于对于中国保险科技第一股“众安保险”的信任,通过“众安保险”App购买了“尊享e生旗舰版(家庭版)”保险产品,电子保单显示,施先生只要支付1526元保费,即可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障,保额为恶性肿瘤保险金300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300万元。保单号:887742001969725349。

投保一整年,施先生平平安安,未发生理赔,2019年1月正常续保。保单号: 8271E4066329052328

理赔基本信息:

施先生2019年1月续保后,因“冠心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39万元。出院后随即将理赔资料提交到众安保险,然而,众安保险却告知他,在病历材料上发现其30年前曾患乙肝,然而在投保时未予告知,属于“对既往疾病未做如实告知”,要求终止合同。赔案号:CL0300000548737445

施先生很恼火,与众安保险交涉:1、2018年在众安保险APP上投保时,网上设置程序中并没要求对既往病史的告知;2、“把30年前患过却痊愈的乙肝和30年后的冠心病扯在一起有多么的牵强附会。这30年中患过感冒、拔过牙齿,是不是也可被解释为‘未做如实报告’呢?”

众安保险经过研究,后退一步,给出一份理赔协议要施先生签署,答应支付本次医疗费用,但前提是必须就此终止合同,也不得再通过其它途径主张权利,还被要求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内容。协议书长这样:

施先生担心:众安保险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花点小钱终止合同,因为他们担心今年我还有可能发生其它医疗费用,毕竟保险的上限是300万元,所以,拒绝签署该协议书。

现在这份协议书,全世界都知道了。

然后,众安保险直接把本文最初的拒付通知书给到施先生,并发了一条拒赔通知书短信,短信长这样:

现在,这个案子暂时告一段落,拒付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客户在投保时未予如实告知,那么,如果客户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会是什么结果呢?

投保流程中有既往病史这一选项,而系统设定的既往病史几乎涵盖所有疾病,选定乙肝后,系统立即显示“未能通过投保审核”,又选择了其它诸如“中耳炎”的疾病也被拒保。

也就是说,一般的人,都会有些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如果正常告知的话, 基本上都不能正常投保;如果不告知吧,将来的理赔又很担心。

对于这个理赔案例,大家可以聊一聊众安保险的处理方式!

从众安保险的理赔案例看保险公司的操守? 第1张

从众安保险的理赔案例看保险公司的操守? 第2张

从众安保险的理赔案例看保险公司的操守? 第3张

从众安保险的理赔案例看保险公司的操守? 第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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