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病投保,抓住了保险公司一失误,成功获赔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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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病投保,抓住了保险公司一失误,成功获赔60万 第1张

癌症是女性重疾的第一杀手,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数据分析,癌症占比高达80%以上。因此,女性买重疾险,应重点关注癌症保障。

今天要讲的这位女子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不幸的是,年纪轻轻不到30岁就得了癌症,幸运的是,她巧用重疾险成功获赔60万。

虽然大家对保险诟病很多,但在不幸来临的时候,保险确实是个好东西,就看你如何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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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女子带病投保,抓住了保险公司一失误,成功获赔60万 第3张

2017年2-5月,在保险公司做代理人的龚女士分4次为自己投保了4份重疾险,保额分别为:15万、15万、10万、10万,保额共计50万元,后两份保单头10年患重疾,分别额外多赔5万,也就是说,保单生效后10年内,如果龚女士患重疾,可以获得共计60万的保险金。

说来也巧,2017年12月,刚过保单等待期不久,龚女士就被医院诊断为双侧卵巢低度恶性浆液性癌IIIB期,俗称卵巢癌3期。病情好转后,龚女士于2018年2月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60万元。

保险公司觉得案件存在蹊跷,于是展开调查,发现龚女士投保前就患有卵巢方面的相关疾病,且投保时未做到如实告知,因此作拒赔处理。龚女士不服上诉法院,一审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赔偿龚女士保险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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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女子带病投保,抓住了保险公司一失误,成功获赔60万 第5张

从案情回顾可知,本案争议焦点是:未如实健康告知

经调查,保险公司获悉,2016年6月7日与2017年1月20日两次体检报告都显示龚女士卵巢附件包块、盆腔积液等。

投保时,电子投保书“投保告知”部分第11项:“您是否有或曾经患有与乳房或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等女性生殖器官有关的疾病”,龚女士填写内容均为“否”。再加上龚女士本身是保险代理人,理应知道未如实告知的后果,这种情况应算故意不如实告知情形,做拒赔处理比较合理。

但意外的是,保险公司仅作了拒赔处理,并未解除保险合同,直至上诉到法院都未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16条规定,保险人知道有解除是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龚女士及律师成功抓住了这一点,方才胜诉。

从以上案例可见,因为保险公司稀里糊涂的工作失误,龚女士方能幸运的获得了60万理赔金。可见保险理赔时间也很重要,那么买重疾险,应该重点关注那些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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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关键时间概念女子带病投保,抓住了保险公司一失误,成功获赔60万 第7张

三木建议大家,以下几个重要时间概念最好要知道。

1、犹豫期

通俗讲,犹豫期就是买完重疾险,还给投保人反悔的时间,犹豫期可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应全额返还保险费,重疾险犹豫期一般是10天或15天。

2、等待期

保险公司为了防止被保人带病投保,设定一段免责期,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罹患重疾或轻症,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意外造成的重疾或身故无等待期)。

目前,重疾险的等待期通常有90天和180天两种,当然,从保障看,90天要优于180天。

3、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应在保险费应付日或应付日前交付以后各期保险费。若到期未交付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须扣除已到期而未交的保险费。

4、两年不可抗辩期

《保险法》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条号称被保人的尚方宝剑,当发生理赔纠纷时常用来保护自己,往往非常奏效。

5、诉讼期

如果告保险公司,不要超过这个期限,否则法院不受理了。人身险诉讼期最长不超过5年。

以上时间是三木认为买保险时必须掌握的,但其实还有很多时间概念大家也需要了解,比如保险期、缴费期等。

案例来源:(2019)苏0826民初3423号,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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