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质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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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质疑

  下岗前买了失业保险的职工,应发放失业救济金,一直到重新就业或退休为止.这才能算是负责任的政府. 否则就是个无良的政府.

  现在已经从企业退休的职工,最早的有解放后就参加工作的,最晚的也是在1970年前后就参加工作了。其年龄结构,多在60至80岁之间。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批企业退休职工,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他们是中国工业的起步,发展,和壮大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正是由于他们这代人的无私奉献,努力拼搏,艰苦奋斗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使中国从“一穷二白”,从“一张白纸”,发展的象今天这样富强,所以,他们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功臣,他们的功劳,任何人都不应该忘记,任何人都不能抹杀,任何人都不能诋毁。

  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其主要的执行者就是企业的工人。在经历的“经济转型”,“经济调整”,“企业改制”等一系列重大措施中,受冲击最大,受影响最深的,就是企业职工。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失业,有的下岗,有的被莫名其妙的辞退,有的一夜之间竟成了私企老板的打工崽。而那些仍然留守在企业的职工们,也只能每个月拿几百元的工资,肋紧裤腰带而依然拼命的苦苦挣扎,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为企业找出路,为过河找石头。终于,在他们顽强拼搏的努力下,在90年代后期,中国的工业企业,终于走出困境,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使我们的国家,从此走上了稳步而又迅猛的发展快车道。

  按说,这批为国家的发展和壮大无私奉献了一辈子的企业职工们,理应在这个时候,好好的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了吧,但是,事实却是恰恰相反,他们反而成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受害者,他们被无情的推到了中国最贫穷的群体之中。

  1997年,国务院正式发出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的决定》,使企业职工从1998年开始,实行退休养老保险制度。而那些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旱涝保收的拿着全工资,站在旁边看热闹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依然执行退休制度,这,就是所谓的《职工退休双轨制》管理。问题的根本,就出现在这里。

  由于这个制度的实施,使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从一开始就因为国家没有反还每个人被拖欠了几十年的养老保险而非常低。但同时,在以后的几年里,也没能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及时的,相应的给他们增加养老金,所以,至今,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少的实在是太可怜,全国平均年值仅区区7831元,竟然远远低于全国城镇人口平均可支配收入的10493元。

  可是,反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由于他们依然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所以,从一开始,他们的退休金就高的太多,而且,从1998年以后,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根据什么政策,竟然一年几百几百的增加退休金,这就使他们的退休金数,在短短的七八年里就达到了前者三至五倍的差距,这在整个世界,也找不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制造了两伙人这么大的收入差距的快速度。

  所以,为“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企业退休职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努力而得到任何好处,收入反而降低了,生活反而更差了。而另外一帮人却首先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这实在是令人不解的严重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质疑: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么,对职工的退休制度采用不合理的“双轨制管理“,是根据宪法中的哪一条制定的?为什么同在一个国家,同是一个政府领导,却实行”一国两制“?

  2:宪法中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那么,给企业退休职工这么低的“最低生活基本养老金“,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吗?

  3: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那么,国家有关政府机关在压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同时,却在大力的为自己和自己那个集团的一伙人,谋取最大的利益,这,是不是违反了宪法的根本精神?

  4:企业退休职工们,盼了几年才能每月增加那么几十元钱,而且,全国所有的媒体都在大力宣扬。而反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年几百几百的增加退休金,却是毫无声息,媒体无一报道,就象在偷偷摸摸的进行中,这是不是有失《光明正大》啊?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天机不可泄露之处啊?

  5: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宪法还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那么,对于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太低的问题,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记者和全国广大的企业退休职工,再三呼吁和呐喊,国家有关部门为什么始终置若罔闻,依然故我,既不站出来向大家作出任何解释,也不进行任何改进。这,符合宪法的精神吗?

  6:改革开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强国,也应该是为了富民。可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取得了重大成绩的时候,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反而下降,生活水平反而降低了呢?

  7;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都有平等劳动的权利。》那么,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满30年工龄而不到60岁即可退休,而从事体力劳动的企业职工,不管工龄多长,都必须是男的60岁退休?这,符合哪个法律的规定?

  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死了,可以拿到最高20个月的退休金作为丧葬费,而企业退休职工死了仅能拿到五六个月的养老金作为丧葬费。难道说,那些人就是死了也要显示其高贵吗?怎么连这点好处也要多占一点啊?

  9: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每一个在岗工作的职工为自己的晚年设想,而都应该做的事.每一个其他行业的职工,都必须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这一部分.可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有什么理由可以不购买呢?难道说,他们只要一走进这个职业,就可以一辈子都去享受国家的财政保护吗?这,符合宪法的哪一条规定?

  10:每一个购买<养老保险>的职工,都要从他购买的保险中抽出一部分,作为社会统筹,以便帮助社会上那些需要救助的人,这是每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爱心.可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不用购买这个保险,所以,他们就不需要承担这个社会责任.作为国家政府的工作人员,本应该在此作出表率,而他们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给予的特殊工资保护,而另一方面却有特权不对社会负责,这是什么特权啊?这,符合国家工作人员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11:这次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是许多有正义感的人们和企业退休职工多年来的呼吁和呐喊,是胡 召开了两次特别会议后,有关部门才作出的增资决定.那么,以后还给不给企业退休职工再次增加养老金了,难道说,还要大家再呼吁和呐喊多少年后再说吗?政府到底有没有一个<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而一步一步的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一揽子方案啊?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还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这批企业退休的职工,正是按照宪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为了国家的建设,拼尽了一生的血汗,所以,我们的国家才有了今天的富强.

  那么,这个领导阶级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在国家富强后,是否应该也能享受到国家富强带来的好处呢?

  13: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第三次科技代表大会以后,真正的落实了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从那时起,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一切文件和改革,都给予企业里的高级工程师们,相当于政府县团级或教授级的待遇,就是在90年代初的房改中,也是按这一规定执行的.

  可是,这些为国家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杰出而巨大贡献的企业退休高工们,却为什么不能享受到原来规定的,同级别的退休金待遇?一个月才能拿到几百元的基本养老金呢?

  这,符合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精神吗?

  14:其实,<双轨制管理>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有道理的,也可以说是必须的.但是,这必须是仅限于对在岗职工而言.

  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是不创造财富的,他们的工资,理应由国家财政支出.政府根据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定级和决定高低.

  而企业在岗职工则不同,他们是创造财富的,他们的工资高低,完全取决于其企业在市场上的运作情况.国家不能管,也没法管.但是,国家必须制定严格的最高和最低工资标准,以控制某些有权利的管理者无限制的摄取财富,也控制工人们总是以"世界上最便宜的劳力"的身份,出现在国际市场上.

  但是,这个<双轨制管理>,不能使用于退休职工,现在这种对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实施<双轨制管理>的结果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就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这是因为:1: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他们的工资,本来就是由企业职工为国家创造的财富和纳税人的钱支出的,那么,他们凭什么不为自己的晚年,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呢?这是每个职工必须应该做的事,任何人都不能有特权.2:由于对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实施<双轨制管理>,所以才造成了这两批人巨大的收入差距,这是不合理的.3:不管是什么行业里的职工,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比较好的方案,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只须在一二十年内,就可以完全解决职工养老金的问题,那时,国家就根本不需要再操心了.4:在这个过度期内,国家可以以财政补贴的办法,来临时解决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这个钱,国家是完全拿得出的,即便是有困难,但是,为了以后永远的解脱,国家也完全应该这样做.5:国家应该迅速将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的差值,尽可能的补齐,这个钱,国家能拿得出,而且完全应该由国家财政支出.6:迅速制定一个<统一的,公正的,透明的职工退休法>,任何职工退休,都应该依此执行,不能有特权.

  转帖出处:新华网>发展论坛>新闻时事(作者--蜈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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