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 无缘无故被辞退,癌症老人奔波二十年等钱救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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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庆民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邮政分公司亳州市邮政局的正式职工。自1975年参加工作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向身体硬朗的他,在1990年单位无缘无故不让其上班,不发给生活费。可怜的任庆民,奔波二十年难以维权,当年的青丝已成了白发。现如今患了癌症的他等钱救命四处奔波。电话24小时受人监控,出门有人跟踪。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这究竟是怎么和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 1990年3月,任庆民因家里有事,经毫州市邮电局十河支局长谢广德同意,属于事假并批复了请假条。职工请假,领导批准,并无过错。但万万没想到,当权者以此为由,制造了一宗持续二十多年悬而未决的冤案。任庆民是通过国家职能部门录用的人员。享受的是工资制。无奈的任庆民只有诉诸于法律。法院开庭调解时,原邮电局人事股长詹大洲当庭表态:上班问题组织可以考虑,但补发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工资已被人领走。我追问被谁领走时,詹大洲避而不答。这就是:当权者腐败而制造的以劳动纠纷为表现形式的刑事犯罪的冤案。

  “1998年实行邮电分营的体制改革。省局的员工名单及工资计划额仍是我(原局长袁应前已高升调走),亳州市邮电局无法变更我是真正邮电职工的这一事实,但在“体改”中,亳州邮电局从开始到结束不通知我参加‘体改’会议,在我不知情下,强行决定把我定编在邮政局。但身为亳州市邮政局顶头上司的袁应前还是不放过我,邮政局逼我‘病退’,我四十多岁男子汉,体壮如牛!凭什么叫我病退?我不同意,但邮政局就是不给我上班,一拖又是十多年,我的工作岗位仍被她人占着。我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收到单位和领导或个人的通知,通知我被停发工资,被扣除工资或任何行政纪律处分。”

  我们不明白的是:任庆民的工资到底哪里去了?到底是谁领了?是领导领了?还是领导的亲信领了?再有,为什么安徽省劳动厅,在接待证上明确写明让亳州市劳动局妥善处理任庆民同志的工作问题,为什么迟迟没有解决呢?难道说,亳州市邮政局不在安徽省管辖范围之内吗?我们都知道:工人,就是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业劳动或手工劳动者。那么,失去工作的任庆民又该何去何从呢?

  相关链接:《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二、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以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员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业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

  三、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确实有困难并已足额交纳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转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养老金。

  四、各地劳动部门对企业贯彻国发【1993】111号令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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